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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全生产工作宣传选编(十二)

创建时间:  2009-12-24  黄 澄    浏览次数:


安全用电相关注意事项

1、注意除持证的电气专业人员外,其余人一律不得随意乱动或私自修理部门内的电气设备和设施。

2、注意电气设备不得带故障运行;任何电气设备在未验明无电之前,一律认为有电,不要盲目接触。

3、电气设备必须注意有保护性接地、接零装置,并经常进行检查连接的牢固性。

4、需要移动某些非固定安装的电气设备,如照明灯、电焊机等时,必须注意先切断电源再移动;移动中,要防止导线被拉断。

5、员工经常接触和使用的配电箱、配电板、闸刀开关、按钮开关、插座以及导线等,必须注意保持完好,不得有破损。

6、停电后必须注意切断电源总开关。

7、在送电时,注意要仔细检查设备内及其周围是否有人,并发出信号或联络后再送电。

8、注意挂有电气维修牌的开关,绝对不允许闭合。

9、电气设备的清扫必须注意在确认断电后再进行。

10、注意不要用潮湿的手、抹布和其他物体接触任何电气设备。

11、使用移动的电灯,应注意加防护罩。

12、非工作场所注意严禁擅自使用电炉、电壶及其他大功率用电器。

13、设备进行清理时,注意严禁用水冲刷电气设施。

14、注意严禁不用插头而直接将电线末端线头插在插座里。

15、使用的闸刀、空气断路器等应注意完好无损,严禁用铜丝或其它金属丝代替保险丝。

(校安全生产办公室选编)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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